蔡徐坤起诉前公司霸王条款 签约时未满18岁
发布日期:2018-03-01 来源:未知 阅读量:
今日(28日),《偶像练习生》人气选手蔡徐坤被曝出起诉老东家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称前公司霸王条款、欺诈未成年人,据媒体爆料,该案将于3月12日开庭。
曾参加《星动亚洲》比赛的蔡徐坤2015年11月与节目出品方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约,10月与其他9人组成SWIN男团。但SWIN男团自出道以来成绩平平,蔡徐坤星途也一路坎坷。
据知情人爆料,蔡徐坤于2017年已单方面与公司解约,而蔡徐坤此次起诉是针对原公司的霸王条款。签下该合约时,蔡徐坤未满18岁,合约期为7年,前3年艺人与公司三七分成,此后3年则是公司抽六成,直到第7年才能五五分账。此外,有媒体爆料称,根据合约书内容,若艺人未履行合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艺人支付八千万违约金以及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而据圈内人士透露,SWIN成员出道以来几乎零收入,甚至举办粉丝见面会、出专辑等费用成本都是成员分摊,除蔡徐坤外,其他多位成员也有意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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