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名字别乱用!本尊已申请注册商标

 

发布日期:2018-01-30     来源:未知      阅读量:

   据台湾媒体报道 当代最受推崇的影星梅丽尔·斯特里普(Meryl Streep)已申请将自己名字注册商标。
 
  路透社报导,纪录显示,22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出的申请,要求在娱乐事业、电影演出、演说邀约以及亲笔签名上,商标“梅丽尔·斯特里普”这个名字。
 
  68岁的“梅姨”梅丽尔·斯特里普上个星期生涯第21度入围奥斯卡金像奖,这一次是肯定她在《邮报:密战》(The Post)的表现。梅莉史翠普纵横舞台剧、影坛和小屏幕40载,共赢过3座小金人、3座艾美奖、8座金球奖,以及一座金球奖终身成就奖。
 

 
  目前不清楚梅莉史翠普为何要在演艺生涯这个阶段申请商标。她的律师今天未回复置评要求。
 
  许多艺人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将名字或口头禅注册商标,遏止他人未取得允许即使用,或从标有他们名字的产品上赚取现金。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纪录,人气歌手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过去10年提出约60个注册商标申请,包括她歌曲This Sick Beat和Nice to meet you。 Whereyou been?等用词在服装、发饰、配件和笔记本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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